關于“福建百姓大舞臺”標識征集活動的通知
為推動“福建百姓大舞臺”文化惠民活動規范化、品牌化、創新性發展,提升活動美譽度、知名度及影響力,擬面向社會征集設計新穎、創意獨特的“福建百姓大舞臺”標識。
一、組織機構
主辦單位: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
承辦單位:福建省藝術館
二、活動時間
征集時間:2023年3月15日至7月15日
評審時間:2023年8月
三、征集對象
社會機構、團體、個人
四、征集內容
“福建百姓大舞臺”標識設計
五、評審方式
從福建省美術、設計專家庫中抽取7名專家(其中設評委組長1名)組成評委會,評選出5件入圍作品提交主辦方,由主辦方確定其中1件作品為“福建百姓大舞臺”標識。
六、獎征集“福建百姓大舞臺”標識設計項設置
最佳設計獎1名(從入圍獎中選出,不重復發放獎金),獎金30000元(不含稅),頒發證書;入圍獎5名,獎金5000元(不含稅),頒發證書。
七、作品要求
1. 作品內容包括標識圖標和“福建百姓大舞臺”文字。
2. 應體現“福建百姓大舞臺”地域特色、活動內涵及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。創意新穎獨特、辨識度高、應用性強,有時代感和藝術性,適用于“福建百姓大舞臺”展演、宣傳等衍生品的使用。
3. 每位作者或社會團體、機構報送的作品不超過3件,并附上設計創意說明和內涵注釋等(500字以內)。
4. 必須是未進行著作權登記的原創作品,作者應對參賽作品擁有完整、明確、無爭議的著作權,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。凡參賽作品涉及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,并取消相應獎勵。
八、報送要求
1. 報送內容
(1)《活動報名表》紙質版2份、電子版1份(詳見附件1);
(2)《個人承諾書》需作者親筆簽名,紙質版2份、電子版1份(詳見附件2);
(3)參評作品(紙質版2份、電子版1份):電子版參評作品圖片要求800*600像素以上,JPG格式,大小1MB以內。(入圍作品需提供300dpi分辨率可用于生產的PSD或者PNG等格式源文件);紙質版參評作品圖片要求A3(297mm*420mm)彩色打印,精度不低于300dpi分辨率;
(4)應征者為機構的,需提供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。集體創作者,需提供所有創作者個人資料。
(5)參與創作并報送作品的作者或社會團體、機構,若曾經有作品被采用的可提供相關憑證。
2. 報送方式
(1)電子版材料發送至3137746231@qq.com,郵件主題需以“福建百姓大舞臺”標識征集活動+作者名稱+聯系方式”命名;
(2)紙質材料寄送至: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白馬北路175號,福建省藝術館藝術培訓部,郵編:350001;
(3)參評材料報送截止時間:2023年7月15日(紙質材料以寄送當日郵戳時間為準)。
九、其他事宜
1. 主辦方對本次征集活動和評獎保留最終的解釋權,對最終選擇采用的標識作品其一切知識產權(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、對作品的一切平面、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)歸本次活動的主辦方所有。如有需要主辦方可以自行或授權他人對標識設計作品使用,并進行必要的修改;
2. 應征作品一經提交,即視為應征者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規則;
3. 評審結果將在官方網站上公布,并適時予以授牌并宣傳推廣。
附件: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ucsS0jms3pmy94XB1gTl-A